❶ 歷史里對女人最殘酷的刑罰那些
中國古代的刑罰之殘酷慘烈,是舉世無雙,無與倫比的。隨便舉個例子「活剝人皮,填草示眾」、「腰斬」 另一個酷刑就是著名的凌遲等等。 看了以上古人發明的嚴刑峻法,慘烈酷刑,如果還要閉著眼聲稱:古人純厚,充滿仁愛之心,對這種一級腦殘,也是無理可講的。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中國。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有人認為方孝孺是被腰斬的,但事實上他是被凌遲處死的。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中國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戚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中國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遲。(最終還是被滅十族!本來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得一些學生和朋友一起殺了。)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有人說是把腳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而第三個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活埋應該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時候常用的招數。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漆.四℃,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先用開水澆人,再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彈琵琶十分的簡單,而且易行。這里指的不是樂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來,最早應該是在明朝使用。 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桿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桿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明末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啼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 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❷ 在中國酷刑史上,曾被當眾施裸刑的著名女性都有誰
中國歷史上曾經遭受過裸刑的女子有陳碩真、毛皇後以及邱二娘等人,其中毛皇後是這三人之中最早遭遇裸刑的女子。
毛皇後所生活的時代是十六國時期,她是前秦政權第五任君王的皇後。出身將門的毛皇後在率領鎮壓姚氏叛軍時因寡不敵眾以及戰術失誤而被叛軍擒獲。當時叛軍並未將毛皇後直接殺害,而是將她帶回了軍營。叛軍將領姚萇因覬覦毛皇後的美貌而想要將其納為皇後,但是毛皇後卻始終不為所動,還將姚萇給痛罵了一番。姚萇見狀便命人將毛皇後給裸刑處死。
以上這些女子可謂是巾幗不讓須眉。對於身為女子的她們來說裸刑這一刑罰極具羞辱,但是她們卻不曾因此低頭。
❸ 中國古代對女性施失的酷刑有哪些
1、騎木驢 一種針對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謂木驢,其實就是一頭用木頭做成的驢,木驢背上,豎著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樁。當女犯被強行按坐下去時,那根尖木樁就直直地刺進了她的下身。而且,隨著木驢的走動,那根尖木樁也一伸一縮,直弄得女犯下身鮮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會慘死在木驢上。在古代,這種刑罰常常用於懲處所謂的偷情淫婦。 2、破身 一種針對處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貪官酷吏為了自己的目的,強行破壞女犯的處女之身。要麼指使兇猛男犯或下屬強奸、輪奸女犯,要麼指使幾個粗壯女人捉住女犯,剝掉衣褲,用一小木棍插進女犯陰部,鼓搗幾下,使女犯處女膜破裂。傳說《楊乃武與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慘遭此刑。 3、幽閉 一種針對女犯的宮刑。目前有兩種解釋,一是將女人終生監禁在深宮之中,俗稱"打入冷宮";一是用特製的錘子捶擊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宮脫垂,掉出外陰,使其終生受罪,無法結婚和生育。 4、霹靂車 一種據說是專門對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連續發射利器,針對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緩地置她們於死地。此刑傳說由隋唐之間的周宣帝發明。 5、除晦烙印 一種針對"進門寡"女性的酷刑。所謂進門寡,就是一些閉塞地區稱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認為她是"八敗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幾個粗壯女人強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陰毛,以消除晦氣,叫做除晦;接著,又使人用特製烙鐵,燒紅後按在她的陰阜上,留下印記,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這叫烙印。 6、封陰 一種針對"偷情女"的私刑。強行將受罰女赤裸綁縛在一塊門板上,然後用生豬血泡一團金絲線,穿在針上,使人將此女的大陰唇一針一針地縫合起來,使其終身不能嫁人。 7、接銅陽 一種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將赤裸受刑女綁縛樑柱上,使其兩腿叉開,下面放一熊熊火爐,火爐上放一可以活動的銅制陽具。打手一踩踏板,銅陽具便飆升起來,向女人陰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銅陽具一伸一縮,女人受其燙傷,痛苦無比。 8、萬箭穿身 把犯人綁在一塊大木板上,然後就有10幾個弓箭手站立旁邊。行刑官下令射在哪裡,馬上就會有如雨點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個部位。 9、砧板拖 中間放一塊鐵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鐵塊,一般比較鋒利,是鑄造時鑄的。兩匹馬拉著犯人在上面來回拖拽——當然犯人要赤身裸體。結果就是…… 10、斷指 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過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來。很多犯人受刑之後都死於劇痛。 11、絞刑 這個刑法有點特殊,不是把人吊起來,而是用繩子纏住犯人脖子,然後有兩個人拽兩頭,直到犯人斷氣為止。這個刑法還比較人道。 12、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開,成「大」字型綁住,然後用木棍擊打腹部。結果往往是子宮破裂,內臟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❹ 古代對女子的酷刑,刑具
懲治鞋
鞋子常常被結合頭手枷 (站立時枷住頭部和手腕的一種裝置)使用的 。只要靠腳趾支撐不住身體,鞋跟上的鋼針就會刺入腳跟。
19.邪教尖叉
邪教尖叉是一個酷刑裝置,一個兩頭帶尖叉的金屬棒,由一條皮帶固定在頸部,一頭插入下頦,另一頭直指胸骨。只有伸長頸部,才會減少痛苦,此刑具會造成巨大的痛苦。四個叉點位於下頦和胸骨之間的設計,會讓受刑人有足夠運動幅度讓他的嘴開口招供。
18.浸河
主要用於對婦女 ,將其浸河內、大桶或池塘內,多用於懲罰罵街婦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時間後,給予招供的機會。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這一過程通常是反復直受刑者溺斃或放棄此種刑罰,讓自己被另一種方法處死(上吊,或燒死(很少用)) 。
17.木靴子
受刑者的腿被置於兩塊厚木板之間再用繩子束緊。拷問者在繩子間用錘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脛骨就被粉碎。該刑罰至少要在腿的上下兩側打入12根楔子。當木靴子拆除後,骨頭碎片就像裝在一條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16.水刑
這是所列歐洲酷刑中唯一一個非中世紀的項目。水刑是二戰期間日本戰俘警衛隊最喜歡的刑罰。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將用鐵絲網和抹布封住他的嘴。
接著,警衛將蛇管插入受刑人的鼻子里往裡灌水來膨脹腹部。水灌完後,警衛將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接下來就是死亡了。
15.貓爪
使用起來很簡單,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時候,所有肉都被撕下來,而露著骨頭。
14.拉架
看起來就像是:捆緊手腳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體,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從關節連接處脫出來。
13.四馬分屍
四馬分屍是拉架的更高一級刑罰方式,只用於兇殺犯和那些企圖殺害貴族或皇室成員的犯人。囚犯的四個手腳分別被捆綁,由四匹馬同時向四個方向拉,瞬間即可分屍。(#在中國有五馬分屍)
12.開花梨
根據受刑者的性別將梨在閉合狀態下插入肛門或陰道,然後用手搖動使梨開花直到使人感到相當難受。
11.清洗靈魂
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認為,如果強迫一個靈魂邪惡的人吃下去沸騰的熱水或燃燒的煤塊或二者都吃,他的腐敗的靈魂就能得到清洗。當然,這要在沒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罰之前進行,一種」溫暖的刑罰「,如果你願意。
10.吊籠
圖中的受刑者還是比較幸運的,因為大部分使用吊籠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極端寒冷或炎熱的環境中。而且多數處吊籠刑罰的犯人通常都是在進行了其他刑罰以後最後才被吊在那裡。但要等——很長時間!受刑者留在牢籠中,直到他被弔死或渴死,這可能需要數周時間。
9.碎頭機
用碎頭機執行死刑通常是這樣的:牙齒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8.在柱子上火燒
最愛用於那些被指控犯有褻神罪的巫婆 。神職人員認為,焚燒一個巫婆可永久消滅她在有形世界的邪靈,從而消除可能發生的任何進一步對無辜靈魂污染。言之有理。
7.猶大尖凳
受刑人被懸掛上述金字塔尖狀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進襠部。鏈子的松緊取決於劊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體重是否全部作用於這一個點上。
6.刀凳
刀凳是猶大尖凳的變種。我們相信,該圖片沒有解釋得很清楚。
5.鐵娘子
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鐵鐵娘子的記錄:「偽造的硬幣放在裡面,門被緩緩關閉,從而尖銳的鋼針從幾個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殺死他,所以他巨聲喊叫和哭號了兩天後,他死了 。「
4.審訊椅
不僅有數以百計的微小釘尖讓人感到難以坐住,通常還在下面點火將鐵椅子烤到一個可怕的燙傷熱度。
3.刺刑
這是中世紀在在阿爾及爾,突尼西亞,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來是什麼地方)對叛國者標準的處罰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這根長刺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或咽喉里穿出,受刑者可以這個狀態活一天以上,並在爛泥中爬行,供大家觀賞。
2.鋸刑
鋸刑可能代表了人類聰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時刻。其原理是,當受害者倒吊下來,大部分的血液將湧向頭部。這在整個過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為作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襠部。頭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有時鋸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1.輪刑
好了,最後的也是最危險的。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❺ 女犯人如果被脫光審問會有什麼感受
如果是女警單獨審問,其實也沒什麼,就像澡堂裡面大家都光著一樣,不會尷尬。
❻ 對女酷刑有哪些
官方的最常用捋指,也用裸體杖背等。 騎木驢一種針對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謂木驢,其實就是一頭用木頭做成的驢,木驢背上,豎著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樁。當女犯被強行按坐下去時,那根尖木樁就直直地刺進了她的下身。而且,隨著木驢的走動,那根尖木樁也一伸一縮,直弄得女犯下身鮮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會慘死在木驢上。在古代,這種刑罰常常用於懲處所謂的偷情淫婦。 破身一種針對處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貪官酷吏為了自己的目的,強行破壞女犯的處女之身。要麼指使兇猛男犯或下屬強奸、輪奸女犯,要麼指使幾個粗壯女人捉住女犯,剝掉衣褲,用一小木棍插進女犯陰部,鼓搗幾下,使女犯處女膜破裂。傳說《楊乃武與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慘遭此刑。 幽閉一種針對女犯的宮刑。目前有兩種解釋,一是將女人終生監禁在深宮之中,俗稱「打入冷宮」;一是用特製的錘子捶擊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宮脫垂,掉出外陰,使其終生受罪,無法結婚和生育。 霹靂車一種據說是專門對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連續發射利器,針對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緩地置她們於死地。此刑傳說由隋唐之間的周宣帝發明。 除晦烙印一種針對「進門寡」女性的酷刑。所謂進門寡,就是一些閉塞地區稱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認為她是「八敗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幾個粗壯女人強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陰毛,以消除晦氣,叫做除晦;接著,又使人用特製烙鐵,燒紅後按在她的陰阜上,留下印記,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這叫烙印。 封陰一種針對「偷情女」的私刑。強行將受罰女赤裸綁縛在一塊門板上,然後用生豬血泡一團金絲線,穿在針上,使人將此女的大陰唇一針一針地縫合起來,使其終身不能嫁人。 接銅陽一種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將赤裸受刑女綁縛樑柱上,使其兩腿叉開,下面放一熊熊火爐,火爐上放一可以活動的銅制陽具。打手一踩踏板,銅陽具便飆升起來,向女人陰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銅陽具一伸一縮,女人受其燙傷,痛苦無比。 古代日本懲罰女犯的12大變態酷刑 穿胸,這種刑法一般是在戰爭時候對待敵國女性戰犯的。這種刑法是用蒂尖的鐵棍從側面穿透胸部,然後掛在木竿上面示眾。 1.穿胸這種刑法一般是在戰爭時候對待敵國女性戰犯的。這種刑法不是我們想像的從胸口刺進去,而是用蒂尖的鐵棍從側面穿透胸部,然後掛在木竿上面示眾。 2.剖腹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執行任務失敗被抓之後,一般不讓她自殺,而是剝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段用尖刀從胸骨中間拮進去,一直劃到小腹部,之後內臟都會流出來,慘不忍睹。 3.銅烙這是一個比較變態的刑法,一般用於通姦的女人。道具是一個銅棍,插在爐子上面,爐子燒熱,銅棍就會烤的通紅。把女犯人綁在架子上面,然後把陰道對准棍慢慢放進去。 4、捆綁日本戰國時代,抓到敵國女人之後用一種韌性很好的鋼繩捆起來,而且捆的很緊,繩子末端穿一個鐵環,然後用一個類似於轆轤的東西拽那個鋼繩,最後犯人的骨頭都會被勒斷。. 5、板燒這個刑法類似於燒烤。即把鋼板燒熱,然後把犯人剝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 6、開顱把犯人鎖在鐵箱子裡面,只漏出頭部。然後用一個大錘子砸下去,後果可想而知。 8、萬箭穿身 把犯人綁在一塊大木板上,然後就有10幾個弓箭手站立旁邊。行刑官下令射在哪裡,馬上就會有如雨點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個部位。如果遇到變態行刑官的話。 9、砧板拖中間放一塊鐵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鐵塊,一般比較鋒利,是鑄造時鑄的。兩匹馬拉著犯人在上面來回拖拽——當然犯人要赤身裸體。結果就是……10、斷指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過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來。很多犯人受刑之後都死於劇痛。 11、絞刑這個刑法有點特殊,不是把人吊起來,而是用繩子纏住犯人脖子,然後有兩個人拽兩頭,直到犯人斷氣為止。這個刑法還比較人道。 12、杖腹把犯人四肢分開,成「大」字型綁住,然後用木棍擊打腹部。結果往往是子宮破裂,內臟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❼ 古代女犯人被行刑前,為什麼要脫光上衣
其實這就是古代刑法的規定,不僅女犯人要脫光上衣,男犯人也一樣要脫光的,原因就是讓眾人看清楚是她本人,免得有人冒充頂替。
❽ 中國史上被當眾施裸刑的6位女人,都是因何承受這么羞辱的懲罰
中國歷史上被當眾施裸刑的六位女人都有毛皇後,陳碩貞,邱二娘,廖不雅觀不雅觀音,黃富群和丁佑君。
廖不雅觀不雅觀音是清紅燈教起義首級之一,與曾阿義在簡陽石板灘率眾起義,以滅清剿洋為主旨,直撲總督府,寡不敵眾,失敗被捕。廖不雅觀不雅觀音被剝光了衣服,赤裸著上身遊街示眾。黃富群因為被叛徒出賣在清流被抓捕。黃富群幾乎天天都承受著抽鞭子的酷刑。丁佑君1950年5月,被機構單位分配到西昌工作,擔任女子中學軍的代表。後來因為匪徒的兵變,丁佑君在王正中家被匪徒圍攻。
❾ 趙一曼受刑圖片
圖片是沒有的,只有一張就是你經常看到的拖著鐵鐐銬的那張,而且那張只是劇照,不是真實照片。在那個年代,哪還有財力給一個犯人照相?就算有財力也不會給自己留罪惡的證據啊!
根據資料以及推理,我們的趙英雄經過二十多種酷刑,其中包括拔光衣服電刑等等令人發指的酷刑。但是因為宣傳時保護英雄的形象,這些非人道手法是不會說出來的!只是在一味宣揚英雄的堅強精神!
❿ 有關古代女人受刑的故事
明代沿襲舊制,規定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須脫了褲子裸體受杖。這對婦女來說,不僅是殘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難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這條規定造成一種社會弊病,民間親戚鄰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風捉影,尋找事端,指控對方家中婦女有姦情,然後賄賂官府,讓官府逮捕婦女裸體受杖。到執行刑罰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名曰「看打」。
他們又花錢買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這行是很在行的,他們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等名目。有時縣官還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婦女褲子脫掉示眾,隨即拉到門前大街上,名曰「賣肉」。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婦女受不了這樣的羞辱,回去後便自盡而亡。還有一種慣例: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前,先在衙前戴著刑具暫押。這時仇家就乘機鬧事,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手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如果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樣尋鬧一番。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前示眾一天,無賴子弟又來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嘻笑取逗。婦女羞辱難耐,有的當場碰死。嘉靖時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這樣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