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古朝鲜夹腿的刑罚叫什么
老虎凳
老虎凳是中国旧社会特有的一种刑具,通过对双腿和膝盖关节施加人体无法承受的压力以达到折磨、拷问受刑者的目的。在黑暗的中国近代被反动势力广泛用于残害遭到关押的爱国民众和革命烈士。新中国建立后,该刑具已经被废除。
受刑者一般在上老虎凳之前已经遭受了鞭打之类的简单刑罚,为了继续拷问而加重刑罚,上老虎凳成了施刑者手里的一张王牌。准备上老虎凳之前,犯人的上身通常已经被剥光,光身绑在老虎凳上,以便于继续鞭打,而受刑者的鞋袜也必须脱下,这样是为了便于接下来捆绑双脚。于是,光膀子赤脚上老虎凳成为一种惯例,这增加了女性受刑者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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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凳基本结构
长凳的一头竖直安装着一根木桩或者木柱,木柱与长凳的夹角呈垂直90°。用刑时需要在受刑者的脚下垫砖头,所以长凳的另一端会事先放几块砖头。清代一些所谓讲究的老虎凳上还附带皮套,用来捆绑固定身体和大腿,脚下砖头用的是青砖,还有专门夹住膝盖、小腿施加重压的木棍,衙门管这个叫无情木。民国时期有些老虎凳的木柱呈十字状,架子两端有铁制锁扣,可以将受刑者的手腕固定在架子上,十字架的交叉上端位置正好对准受刑者的脖子,这里也会附带系上绳索,用来缠绕勒住脖子。
‘贰’ 什么是酷刑,有哪几种
酷刑,指的是残酷的刑罚。
常见的酷刑有:械刑、镣刑、棍刑、拶刑、夹棍刑。
1、械刑
械刑的刑具是用坚硬的木材做成,长一尺五寸、宽约四寸,中间凿两孔,固定在犯人的手臂上,无论如何受刑,犯人也无法挣脱,饱尝着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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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的社会评价
1、酷刑不仅基于人道及道德而受到非议,另一方面,借由施用酷刑而取得的证据也被认为是不可靠的,且容忍或使用酷刑将使一个机关腐败。
2、20世纪80年代,意大利着名编剧,作家莱奥纳多·莎沙(Leonardo Sciascia)曾说过:“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没有哪一个国家明文允许酷刑的存在,但这却不代表人人都厌恶它。”
3、中国的鲁迅对酷刑的评价似乎更具讽刺:“残忍智慧酷刑的方法,却决不是突然就会发明,一定都有它的师承或祖传,‘酷刑’的发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这是他们唯一的事业,而且也有工夫来考究。”
‘叁’ 有什么对女子用夹棍刑的电视剧请告诉我是第几集!谢谢……
《还珠格格(旧版)第二部》第13集大约24分,《梅花烙》第11集,《活佛济公·三》第36集。
‘肆’ 酷刑的古代刑具
据明史记载,锦衣卫常用的刑具有18套,一般来说,只要犯人被抓进来,18种刑具都要受过一遍。犯人很难经受“全刑”(就是让犯人按顺序经受械、镣、棍、拶、夹棍)五种酷刑的,锦衣卫还创造不少新刑法拷打犯人,都是一道鬼门关。
《明史·刑法志》说:“刑法有创自明而不衷古制者,廷杖,东厂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极。”编撰《明史》的清人批评明代不遵守中国古代刑法制度,创造许多惨绝人寰的刑具,到明末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械刑:“坚木为之,长尺五寸,涧四寸许,中凿两孔着臂上,虽受刑时亦不脱,入狱则否。”
意思:械刑的刑具是用坚硬的木材做成,长一尺五寸、宽约四寸,中间凿两孔,固定在犯人的手臂上,无论如何受刑,犯人也无法挣脱,饱尝着痛苦。
镣刑:“铁为之,即锒铛也。长五六尺,盘左足上,以右足受刑,不便故也。”
意思:镣刑刑具则是铁制的,也称“锒铛”,长约五六尺,盘在犯人左脚上固定,然后,锦衣卫在犯人右脚上用刑。
棍刑:“削杨榆条为之。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如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以绳急束其腰,二人踏绳之两端,使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足,一人负之背,立使不得伸缩。”
意思:棍刑的刑具是把杨树和榆树树条削成的,长五尺,弯曲如匕首,执手处有人的小指那么大,着肉处直径八九分,用棍施刑时,先用绳子束紧犯人的腰部,两名卫士踩着绳子的两端,使犯人无法躲避,这才用刑。
拶刑:“杨木为之。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拶者起跪,以索力束木之两端,随以棍左右敲之,使拶上下,则加痛。”
意思: 拶刑的刑具是用杨木做的,长一尺有余,直径约四五分,是一种夹手指的刑具。每当用拶子施刑时,两名卫士挟着犯人,用细绳锁紧犯人的手,其他人用硬棍左右敲击,使拶子上下夹紧,犯人痛不欲生。
夹棍刑:“杨木为之。二根长三尺余,去地五寸许,贯以铁条,每根中间各帮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以绳,仍用棍一具支足之左使不移动。又用大杠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已上者,从右畔猛力敲足胫。”
意思:夹棍刑的夹棍是用杨木做的,两根夹棍各长三尺余,离地五寸许,中间贯穿铁条。夹人的时候,将犯人脚固定,上面快速束紧绳子,再用一根棍支牢足底,使犯人不能动,接着用一棍大杠,长约六七尺,从右边猛力敲击犯人的足胫,受刑者顿时就会痛昏死过去。
挺棍:未知。
刺心:未知。
脑箍:武则天时期酷吏索元礼发明了一种铁箍,给犯人套在头上,在铁箍和头皮的空隙加木楔,有铁锤敲打。铁箍越收越紧,受刑者疼痛如刀劈,甚而至于头颅开裂脑浆溢出,此种刑具便叫脑箍。宋代的脑箍是用结实的绳子箍住头部,再加钉木楔。
烙铁:用烧红的铁烫人。
一封书:已经不可考。
鼠弹筝:把人的手指张开,固定!用一种有韧性的皮带反复拉直然后松开抽弹十根手指指关节的位置,刚开始没什么,长时间打下去血肉模糊,十指连心,比剁掉手指还痛苦!
拦马棍:未知。
燕儿飞:已经不可考。
灌鼻:用烧酒或者醋往鼻子里灌。
钉指:用竹签或钢钉钉手指
鞭背:用径寸懒杆、不去棱节竹片、乱打覆打、鞭脊背。
伤两踝:用径寸懒杆、不去棱节竹片、乱打覆打、打脚踝。
弹琵琶: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用尖刀划开身体,用小锤敲击直接肋骨(也称琵琶骨)。 这个刑罚多见于租界内的监狱中,夫妻共同犯罪时使用,因此对中国妇女的该种刑罚非常罕见。
将夫妻背对背捆绑于垂直于地面的粗铁棍上,两手交叉捆绑,所有门窗关闭,在天窗处释放高温毒气(如气态的浓硫酸、浓盐酸)并通过特别转化使其毒气带正电荷,粗铁棍带负电荷。夫妻双方就被带正电荷的毒气和带负电荷的粗铁棍电死。

‘伍’ 为什么夹棍一般不用在缠足女子脚上
你理解有误,从太守的话中可以得知,他是主张使用夹棍夹脚的,只是下属(孔目---官名,职务相当于如今的审判书记员,旧时处理的事务则比较繁杂)“怜香惜玉”才提出不夹...
夹棍一般是用夹腿没错,但为了增加它的残酷性,夹住脚板的位置是比夹腿部更痛苦,古代女子的脚一般缠足,脚部骨骼变形正因为此十分的脆弱,孔目不忍心看她遭罪的这么痛苦
夹棍这类刑具看图: http://play.studa.com/unearthliness/060124/2006012608551122-12.html (娱乐时尚__学生大)
夹棍是由三根一样长的木棍组成,明清时俗称“三木”,一端用铁条固定,另一端用绳索串连,用刑时把夹棍竖放在地上,把犯人的两条小腿夹在里面,两人想两边拉绳,把夹棍收紧,犯人被夹,疼入骨髓。夹棍有长短不同的型号,愈是短的,夹人愈疼,腿骨被夹断的事时有发生。夹棍在远代未见,有人说创始于南宋理宗时。据《宋史·刑法志》记载,当时使用的刑具“或木索并施,夹两脰,名曰‘夹帮’。……或反缚跪地,短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这夹帮和超棍逐渐演化而定形,成为后世的夹棍。
‘陆’ 清朝夹棍刑罚的形制是怎样的
清代夹棍的形制是:“用木三根,中梃木长三尺四寸,旁木各长三尺,上圆径一寸八分,下方阔二寸,自下而上至六寸。于三木四面相合处,各凿圆窝,径一寸六分,深七分。”拷讯时将一根棍置犯人两踝之间,另两根分置两踝外侧。拉紧穿于三棍圆孔中的绳子,三棍靠拢夹挤两踝,使犯人疼痛难忍。并指出“重案不输实情,始用之,不得过二次”。这里还强调大案、要案摸不到实情时,才得用这种刑具,但还不能超过两次,可见这种刑具使用时的惨烈。《三才图绘》中所绘的夹棍形状,大致与此相似,惟下无“圆窝”。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夹棍都是用硬木制作;夹棍施刑的部位是脚踝,踝骨是脚腕两侧凸起的部分,若夹得重,受刑者往往因此腿部受到重伤,甚至被夹碎踝骨致残。夹棍在古代还有种种异名,王圻中又名之为“脚棍”,《儒林外史》则称为“檀木靴”。因为它由三根木棍组成,所以也有称之为“三木”者。夹棍这种刑具的起源,一般认为来自宋理宗时的法外酷刑“夹帮”“超棍”。
‘柒’ 夹棍夹脚趾视频有哪些
夹棍,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三木之刑。关于夹棍的型制,
目前存在两种说法:一是说用一根直木捆住犯人的双臂,
也就是像十字架一样把犯人固定。犯人跪地,由两名行刑皂隶把持,使犯人动弹不得;另外两根直木,各有半圆小凹,两木一合,形成一个孔,
‘捌’ 有什么对女子脚趾用夹棍刑的电视剧请告诉我是第几集!在多少分钟!谢谢……
杨门虎将35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