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电影有绑架中国美女的镜头
非常人贩1.。。。
⑵ 中国十大变性美女
第一名:利菁
入榜理由:
利菁,1962年10月25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中市,中国台湾第一美女主播、模特儿、舞台总监。
20岁发生车祸嗓音变化。后来在东森媒体集团旗下东森购物台担任购物节目主持人时,以其出色的行销表现而被封为“购物天后”。2004年投入电视节目主持,辛辣的主持风格和“双性”身分引起话题。2005年开始往演艺界发展,先后主持过《麻辣天后宫》、《超级偶像》等综艺节目。2012年1月,利菁因过度劳累导致肾衰竭,四个节目全部停摆
淇淇资料 - 中国天使同盟独家首发
姓名:田韩琪
出生年月:1989年5月6日
星座:金牛座
籍贯:四川德阳市
身高:167cm
体重:50.5KG
兴趣特长:爵士舞蹈表演唱歌
变性人淇淇2011年完成全部的变性手术,顺利的成为了一名女孩,凭借其动人的外貌和骄人的身材, 成为江西省第四届中西医结合医学美容选美大赛冠军,
第十名:徐秀莉
入榜理由:徐秀莉,温州第一变性美女,尽管变性成功,但徐秀莉面对的还是更多的偏见和歧视。家乡的理发店无人关顾,路人指指点点,离开家乡后又经历了一场痛苦的爱情婚姻。每次遭受一些歧视和不公后,徐秀莉常常会扪心自问:我又没偷没抢,我对社会、对别人又没有什么危害,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要这样对我,难道我真的做错了吗?痛苦的时候,徐秀莉想起更多的是那个韩国变性明星河莉秀,她一直把她当作自己心中的偶像,当初变为女人后,她取名就是模仿河莉秀的。如今,徐秀莉心中依然藏着这个梦想,那就是走演艺道路,像河莉秀一样成为光芒四射的演艺明星。
⑶ 求动漫MM被绷带束缚的图出处
麒麟儿里面的女主
⑷ 中国最漂亮的美女(求图片)
人家美女是不会露出来的,露出来多丑呀
⑸ 中国那么多美女都被谁糟蹋了!0~0
上学的时候被糟蹋的很多。然后就是进入社会被有钱的,也有很多美女是并没有被糟蹋的。
⑹ 中国十美女叫什么名字及图片
16.【中国十大美女】:沉鱼的西施、闭月的貂蝉、落雁的王昭君、羞花的杨贵妃、集三千宠爱的冯小怜、一代妖姬苏妲己、命运凄惨的赵飞燕、与西施比美的郑旦、千金一笑的褒姒、“洛神”的甄宓。
⑺ 中国性感美女有谁
美和性感都要内外兼修,由内而外,个人觉得,夏达 很美 很有气质,很努力,也很性感。
⑻ 简述中国古代对女子束缚的根源。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也随之而生,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剩余产品的掠夺,出现战争,这时男子先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使自己逐渐走上奴隶主的宝座,拥有了大量的财富和人力(包括军队),经济大权在握,妇女在社会中的支配地位被逐渐替代,从而进入了父权时期。到了奴隶社会后期。特别是商周二朝为华夏制度文明确立的关键时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既以规范社会,更以桎梏女性。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因此,这段时期成为妇女地位发展史的分水岭,在这之后,妇女地位一落千丈,沦为男子的附庸。
1.女子的婚姻地位
《诗经》中曾描写到:“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义为“璋”“瓦”之别,可看出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同。女子生来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同等的权力,也没有同等的期望和责任。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男尊女卑的思想贯穿于史书和人们的思想中。
女子家庭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嫁者,家也,妇女外成,以出适为家”。周代已经完全实行从夫方居的居处原则,成婚后女子脱离父宗,加入夫族。顾炎武《日知录》云:“已嫁也,于国君则称姓,冠之以国;于大夫则称姓,冠之以大夫之氏。”已婚妇女称谓随夫改变,深深打上了妻隶属依附于夫的烙印。《诗经》中《邶风·谷风》、《卫风氓》表达了弃妇的悲戚之声,说明了夫妻间存在不平等的婚姻关系。
到了秦汉时期,女子的婚姻地位有了提高。秦朝夫妻地位几乎相等,“凡取妻出女之日,冬三月奎娄吉。以奎,夫爱妻;以娄,妻爱夫。”此处说明,秦时夫妻双方已有追求相亲、相爱、白头偕老的观念,在这里,看不到一点绝对夫权制的影子。同时,秦律规定,妇女有婚姻自主权,并保护合法的婚姻。汉初女子地位也并不低,馆陶公主随母姓为“窦太主”,汉武帝太子刘据随母姓为“卫太子”等。但在汉朝后期,儒家思想加强,从刘向的《列女传》到班昭的《女诫》开始要求女子遵循不合理的道德规范,造成女子地位的下降。
隋朝时,文帝曾下诏:“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然而在唐代,这种情况又略有改观,法律上为离婚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女性离婚也不再受到世人的非难。在改嫁观念上,往往认为守节是理想,但也不反对再嫁,这显示了唐代社会在再嫁问题上所持的态度是理性的和具有一定弹性的。例如,上层妇女中,唐太宗时期有五个公主都曾改嫁。总体上来说,唐朝是女子社会地位较高的时期,
中国封建礼教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宋朝,禁锢妇女思想、残害妇女身心的缠足恶习、禁止再婚改嫁等都是从宋代发展流传下来的,因此是女子社会地位又一转折时期。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秦汉时期虽然出现了贞节观念,但是人们对于女子的贞节要求远远淡薄于世,到唐代仍是如此。当时妇女改嫁与再嫁现象广泛存在,广大妇女并不以此为耻。南北朝开始出现“离婚”二字,到唐代已被广泛使用,并规定如果夫妻感情不好,不能相互和谐生活,双方商量离婚,政府不予处罚。只有到宋时才真正开始了禁止妇女再嫁。着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在丈夫病死后改嫁,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不为世代人所接受。
到了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夺并离异。”明清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节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
2.女子的社会权利
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女人们就一直为争得自身的权利而不断抗争,虽声音弱小,又势单力薄,终就还是有所表现的。《汉书》记载了“桑间濮上”之现象: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向礼教进行抗争、要求重视女权的例子在中国古代史上出现过很多:如西晋曾有绿珠为报石崇知遇之恩,不惜坠楼明志的佳话;梁祝化蝶的传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等。
古代女子并未有参政的权利,《大雅·荡之什·瞻卬》的结论“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明白指出有智能、善言辞的女性,都具有危险性,只有男子才能建国,女子参政只会亡国,“夏亡以妹喜,商亡以妲己,周亡以褒姒”,每一个朝代灭亡时,都把脏水泼到女子身上。政治的舞台一直开放给男性,但历朝都有闪光的女子出现在舞台上。
西汉中前期,人们对女子社会权利的认识并不狭窄。汉高祖的吕后,首次由女子隐居幕后执掌实权,司马迁为之立《吕后本纪》,对其政绩诸多赞美。到了西汉中后期,女子的社会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受到质疑,汉儒提出,“后妃当国,未有不乱者”,女子应从事家庭事务,而不是从事社会事务。宣帝时的王吉,哀帝时的李寻都上书皇帝反对女子专权。东汉汉和帝的皇后邓绥是一位贤后,在和帝病故后执掌大权,本有治理天下的才华,却深信女子不能干政的言论,最终导致昏庸之辈即位,国衰家破。可见儒家对女子的约束思想害人不浅。
唐朝是女子社会权利最多的时期。尤其是出现了第一个历史上唯一的女皇之后。武则天第一次从幕后站到朝堂之上,以女子的身份治理偌大的帝国。由于武则天重视女权,当时还出现了着名的才女女官上官婉儿。唐玄宗有一个女儿万春公主,在当时是一个着名的外交官,专门和国外贵妇打交道。唐朝是文化繁荣中外交流的鼎盛时期,对外族人限制都少,相应来说对女子权利有了更多的认同,减少了各种束缚。唐朝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女道士盛行。有了这个身份,女子有更多的社会权利。
到了宋朝之后,对女子贞节观的强烈推行,同时娼妓业的繁荣却把对妇女的玩弄合法化,使妇女地位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娼妓业的发展也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商朝时就有娼妓的产生,当时名为女巫。但当时妓女地位并不低,权利也有,屈原还为之写过诸如“疏缓节兮安歌,陈竿瑟兮皓娼”之类的诗。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就是歌妓出身。李大钊曾说,娼妓制是妇女界最大的耻辱。宋朝时已严重危害到女子的人格和生命,就谈不上什么社会权利了。
3.女子的经济地位
马克思哲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如果没有独立,一个人就会处在受压制的地位,甚至侮辱人格。女子经济地位的不独立是导致“男尊女卑”现象的根源,也是社会地位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中,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与男女本身生理特性差异的影响。男子的活动空间大大超过了妇女,男子活跃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社会的各个方面,而女子几乎只禁锢在家庭这个小小的范围中。男子在成年后大多都能拥有独立的经济地位,而女子则“在家从父,既嫁从夫”,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必须依附于男人生存。衡量一个人的经济地位,一般是将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以及在家庭中的财产所有权、支配权、继承权作为判断尺度。
在周代,在自给自足的传统生产方式下,妻子的劳动是家庭经济中不可小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周代妇女主要从事桑织、采集、酿酒。未嫁时所受的女事教育早已为此打下基础。操持家务还被视为妇女的天职。。但妻子虽承担沉重的家庭劳作,却没有对家庭财产的自由支配权。《礼记·内则》:“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正是这种“男不言内,女不言外”严格的家庭分工模式,把妇女束缚在家庭之中,置于丈夫的支配之下,无法改变其被歧视被奴役的地位。在继承权上,作为长姊的继产份额不但不能与兄长相等,而且不能与名分低于自己的诸弟相比。
秦由于商鞅变法推行分户制以建立小型家庭政策,使一个个小家庭摆脱父家长的控制而自谋生业,这在一定程度使妇女获得了极大的解放。秦代的妇女在婚后,拥有其独立的财产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她们只有在犯罪的情况下,其财产才能为其丈夫所有。她们并不像后代的妇女那样在经济上依赖丈夫,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而标志着女子地位的提高。
魏晋南北朝时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勤劳善良的农妇辛苦稼穑,成为男子耕种的得力助手。她们用汗水和智能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既是家庭物质生活的提供者之一,又是国家重要的劳动力,是政府财政收入的输送者之一。其在农业领域的重要地位和杰出贡献,既展现了此时女性生机勃勃、蓬勃向上的气质,折射出相对独立的光芒,又对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贡献了力量。
明代时江南的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社会风气随之发生很大变化,在这种社会变动中,妇女的地位有所提高,表现在家庭经济方面,由于婚姻重财,妇女的嫁妆是家中经济的重要部分。更为重要的是妇女以“女红末业”加入商品经济,她们的劳动成为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以妇持门户”的风俗。在这一时期,由于女子的经济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家庭的地位也随之提高。
以上时期是女子经济地位较高的时期,因此也导致自身在社会、家庭地位方面的提高。其余时期,除了对女子约束较少时,女子仍是男子的附庸,无法改变被忽视,被奴役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