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古朝鮮夾腿的刑罰叫什麼
老虎凳
老虎凳是中國舊社會特有的一種刑具,通過對雙腿和膝蓋關節施加人體無法承受的壓力以達到折磨、拷問受刑者的目的。在黑暗的中國近代被反動勢力廣泛用於殘害遭到關押的愛國民眾和革命烈士。新中國建立後,該刑具已經被廢除。
受刑者一般在上老虎凳之前已經遭受了鞭打之類的簡單刑罰,為了繼續拷問而加重刑罰,上老虎凳成了施刑者手裡的一張王牌。准備上老虎凳之前,犯人的上身通常已經被剝光,光身綁在老虎凳上,以便於繼續鞭打,而受刑者的鞋襪也必須脫下,這樣是為了便於接下來捆綁雙腳。於是,光膀子赤腳上老虎凳成為一種慣例,這增加了女性受刑者肉體和精神的雙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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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凳基本結構
長凳的一頭豎直安裝著一根木樁或者木柱,木柱與長凳的夾角呈垂直90°。用刑時需要在受刑者的腳下墊磚頭,所以長凳的另一端會事先放幾塊磚頭。清代一些所謂講究的老虎凳上還附帶皮套,用來捆綁固定身體和大腿,腳下磚頭用的是青磚,還有專門夾住膝蓋、小腿施加重壓的木棍,衙門管這個叫無情木。民國時期有些老虎凳的木柱呈十字狀,架子兩端有鐵制鎖扣,可以將受刑者的手腕固定在架子上,十字架的交叉上端位置正好對准受刑者的脖子,這里也會附帶繫上繩索,用來纏繞勒住脖子。
『貳』 什麼是酷刑,有哪幾種
酷刑,指的是殘酷的刑罰。
常見的酷刑有:械刑、鐐刑、棍刑、拶刑、夾棍刑。
1、械刑
械刑的刑具是用堅硬的木材做成,長一尺五寸、寬約四寸,中間鑿兩孔,固定在犯人的手臂上,無論如何受刑,犯人也無法掙脫,飽嘗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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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的社會評價
1、酷刑不僅基於人道及道德而受到非議,另一方面,藉由施用酷刑而取得的證據也被認為是不可靠的,且容忍或使用酷刑將使一個機關腐敗。
2、20世紀80年代,義大利著名編劇,作家萊奧納多·莎沙(Leonardo Sciascia)曾說過:「迄今為止,世界上已沒有哪一個國家明文允許酷刑的存在,但這卻不代表人人都厭惡它。」
3、中國的魯迅對酷刑的評價似乎更具諷刺:「殘忍智慧酷刑的方法,卻決不是突然就會發明,一定都有它的師承或祖傳,『酷刑』的發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這是他們唯一的事業,而且也有工夫來考究。」
『叄』 有什麼對女子用夾棍刑的電視劇請告訴我是第幾集!謝謝……
《還珠格格(舊版)第二部》第13集大約24分,《梅花烙》第11集,《活佛濟公·三》第36集。
『肆』 酷刑的古代刑具
據明史記載,錦衣衛常用的刑具有18套,一般來說,只要犯人被抓進來,18種刑具都要受過一遍。犯人很難經受「全刑」(就是讓犯人按順序經受械、鐐、棍、拶、夾棍)五種酷刑的,錦衣衛還創造不少新刑法拷打犯人,都是一道鬼門關。
《明史·刑法志》說:「刑法有創自明而不衷古制者,廷杖,東廠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極。」編撰《明史》的清人批評明代不遵守中國古代刑法制度,創造許多慘絕人寰的刑具,到明末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械刑:「堅木為之,長尺五寸,澗四寸許,中鑿兩孔著臂上,雖受刑時亦不脫,入獄則否。」
意思:械刑的刑具是用堅硬的木材做成,長一尺五寸、寬約四寸,中間鑿兩孔,固定在犯人的手臂上,無論如何受刑,犯人也無法掙脫,飽嘗著痛苦。
鐐刑:「鐵為之,即鋃鐺也。長五六尺,盤左足上,以右足受刑,不便故也。」
意思:鐐刑刑具則是鐵制的,也稱「鋃鐺」,長約五六尺,盤在犯人左腳上固定,然後,錦衣衛在犯人右腳上用刑。
棍刑:「削楊榆條為之。長五尺,曲如匕,執手處大如人小指,著肉處徑可八九分。每用棍,以繩急束其腰,二人踏繩之兩端,使不得轉側,又用繩系兩足,一人負之背,立使不得伸縮。」
意思:棍刑的刑具是把楊樹和榆樹樹條削成的,長五尺,彎曲如匕首,執手處有人的小指那麼大,著肉處直徑八九分,用棍施刑時,先用繩子束緊犯人的腰部,兩名衛士踩著繩子的兩端,使犯人無法躲避,這才用刑。
拶刑:「楊木為之。長尺余,徑四五分,每用拶,兩人扶受拶者起跪,以索力束木之兩端,隨以棍左右敲之,使拶上下,則加痛。」
意思: 拶刑的刑具是用楊木做的,長一尺有餘,直徑約四五分,是一種夾手指的刑具。每當用拶子施刑時,兩名衛士挾著犯人,用細繩鎖緊犯人的手,其他人用硬棍左右敲擊,使拶子上下夾緊,犯人痛不欲生。
夾棍刑:「楊木為之。二根長三尺余,去地五寸許,貫以鐵條,每根中間各幫拶三副。凡夾人,則直豎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以繩,仍用棍一具支足之左使不移動。又用大杠一根,長六七尺,圍四寸。已上者,從右畔猛力敲足脛。」
意思:夾棍刑的夾棍是用楊木做的,兩根夾棍各長三尺余,離地五寸許,中間貫穿鐵條。夾人的時候,將犯人腳固定,上面快速束緊繩子,再用一根棍支牢足底,使犯人不能動,接著用一棍大杠,長約六七尺,從右邊猛力敲擊犯人的足脛,受刑者頓時就會痛昏死過去。
挺棍:未知。
刺心:未知。
腦箍:武則天時期酷吏索元禮發明了一種鐵箍,給犯人套在頭上,在鐵箍和頭皮的空隙加木楔,有鐵錘敲打。鐵箍越收越緊,受刑者疼痛如刀劈,甚而至於頭顱開裂腦漿溢出,此種刑具便叫腦箍。宋代的腦箍是用結實的繩子箍住頭部,再加釘木楔。
烙鐵:用燒紅的鐵燙人。
一封書:已經不可考。
鼠彈箏:把人的手指張開,固定!用一種有韌性的皮帶反復拉直然後松開抽彈十根手指指關節的位置,剛開始沒什麼,長時間打下去血肉模糊,十指連心,比剁掉手指還痛苦!
攔馬棍:未知。
燕兒飛:已經不可考。
灌鼻:用燒酒或者醋往鼻子里灌。
釘指:用竹簽或鋼釘釘手指
鞭背:用徑寸懶桿、不去棱節竹片、亂打覆打、鞭脊背。
傷兩踝:用徑寸懶桿、不去棱節竹片、亂打覆打、打腳踝。
彈琵琶:將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腳,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用尖刀劃開身體,用小錘敲擊直接肋骨(也稱琵琶骨)。 這個刑罰多見於租界內的監獄中,夫妻共同犯罪時使用,因此對中國婦女的該種刑罰非常罕見。
將夫妻背對背捆綁於垂直於地面的粗鐵棍上,兩手交叉捆綁,所有門窗關閉,在天窗處釋放高溫毒氣(如氣態的濃硫酸、濃鹽酸)並通過特別轉化使其毒氣帶正電荷,粗鐵棍帶負電荷。夫妻雙方就被帶正電荷的毒氣和帶負電荷的粗鐵棍電死。
『伍』 為什麼夾棍一般不用在纏足女子腳上
你理解有誤,從太守的話中可以得知,他是主張使用夾棍夾腳的,只是下屬(孔目---官名,職務相當於如今的審判書記員,舊時處理的事務則比較繁雜)「憐香惜玉」才提出不夾...
夾棍一般是用夾腿沒錯,但為了增加它的殘酷性,夾住腳板的位置是比夾腿部更痛苦,古代女子的腳一般纏足,腳部骨骼變形正因為此十分的脆弱,孔目不忍心看她遭罪的這么痛苦
夾棍這類刑具看圖: http://play.studa.com/unearthliness/060124/2006012608551122-12.html (娛樂時尚__學生大)
夾棍是由三根一樣長的木棍組成,明清時俗稱「三木」,一端用鐵條固定,另一端用繩索串連,用刑時把夾棍豎放在地上,把犯人的兩條小腿夾在裡面,兩人想兩邊拉繩,把夾棍收緊,犯人被夾,疼入骨髓。夾棍有長短不同的型號,愈是短的,夾人愈疼,腿骨被夾斷的事時有發生。夾棍在遠代未見,有人說創始於南宋理宗時。據《宋史·刑法志》記載,當時使用的刑具「或木索並施,夾兩脰,名曰『夾幫』。……或反縛跪地,短豎堅木,交辮兩股,令獄卒跳躍於上,謂之『超棍』。」這夾幫和超棍逐漸演化而定形,成為後世的夾棍。
『陸』 清朝夾棍刑罰的形制是怎樣的
清代夾棍的形制是:「用木三根,中梃木長三尺四寸,旁木各長三尺,上圓徑一寸八分,下方闊二寸,自下而上至六寸。於三木四面相合處,各鑿圓窩,徑一寸六分,深七分。」拷訊時將一根棍置犯人兩踝之間,另兩根分置兩踝外側。拉緊穿於三棍圓孔中的繩子,三棍靠攏夾擠兩踝,使犯人疼痛難忍。並指出「重案不輸實情,始用之,不得過二次」。這里還強調大案、要案摸不到實情時,才得用這種刑具,但還不能超過兩次,可見這種刑具使用時的慘烈。《三才圖繪》中所繪的夾棍形狀,大致與此相似,惟下無「圓窩」。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夾棍都是用硬木製作;夾棍施刑的部位是腳踝,踝骨是腳腕兩側凸起的部分,若夾得重,受刑者往往因此腿部受到重傷,甚至被夾碎踝骨致殘。夾棍在古代還有種種異名,王圻中又名之為「腳棍」,《儒林外史》則稱為「檀木靴」。因為它由三根木棍組成,所以也有稱之為「三木」者。夾棍這種刑具的起源,一般認為來自宋理宗時的法外酷刑「夾幫」「超棍」。
『柒』 夾棍夾腳趾視頻有哪些
夾棍,也就是人們經常說的三木之刑。關於夾棍的型制,
目前存在兩種說法:一是說用一根直木捆住犯人的雙臂,
也就是像十字架一樣把犯人固定。犯人跪地,由兩名行刑皂隸把持,使犯人動彈不得;另外兩根直木,各有半圓小凹,兩木一合,形成一個孔,
『捌』 有什麼對女子腳趾用夾棍刑的電視劇請告訴我是第幾集!在多少分鍾!謝謝……
楊門虎將35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