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女死刑犯在行刑前發現懷了身孕,會被如何處理還會執行嗎
當女死囚犯被押赴刑場依法立即執行死刑前,根據《刑事訴訟法》關於死刑執行的規定:執行前,執行人員須詢問被執行的死刑犯還有什麼要講的(即留下遺言),而該女死刑犯基於求生的慾望完全可能會當著執行人員丶依法臨場監督的檢察官的口述「自己己懷孕」。因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一死刑,不適應懷孕的婦女,即包括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時犯罪的女嫌疑人,也包括在刑事判決丶上訴二審判決丶核准死刑的程序,更包括在死刑立即執行的執行環節,均不得對懷孕的女死刑犯執行死刑。女死刑犯執行前的留下的遺言如果說「我己懷孕」,那也就說明該女死刑犯是知道法律有不得對懷孕女死刑犯執行死刑的規定的,如果真的女死刑犯確已懷孕是依法可以保命的。
一是對女死刑犯的處理。首先是暫停死刑,然後報驗檢查確認懷孕是否屬實,一旦確認屬實,那麼死刑將會被停止,由法院重新審判,一般情況是改判死緩。
二是對司法機關的處理。死刑犯,特別是處於生育年齡的女囚犯,都會做相應的檢查的,確認身體無異常。出現懷孕而不知,說明整個案件執行過程出現了重大問題,很多人要被處罰的。
這樣的事情是不可避免地,如果有人利用懷孕逃脫法律的制裁也是不可能的。因為懷孕只能是你還沒被抓住之前,進了監獄之後是不可能懷孕的,因此這一點是沒有人能投機取巧的。畢竟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死刑是不適用於孕婦的,關於孕婦不會被判死刑,相信大家也是能夠理解的。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切勿投機取巧,要知道人在做天在看,切勿做危害個人和社會的事情。
孩子是無辜的,上天有好生之德。即便母親罪大惡極,孩子畢竟是一張白紙。如果懷孕了,應該會被判無期。孩子也有享受母愛的權利,即便孩子母親是罪犯。估計應該會被判無期。只是孩子的撫養問題就有點難辦了。如果查不出孩子父親是誰的話。
那女死刑犯最終的結果就是因為懷孕而保住性命,從而改判無期徒刑或者監外執行,因為玩忽職守看管他們的人就要為此付出代價了,比如停職,撤職查辦又或者會因為這件事而被捕入獄。總之這件事一定要有人來負責,並且舉一反三徹底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貳』 鞍山特大殺人案:男子連殺10人,包括父親和妻兒,結局如何
遼寧鞍山「4·14」特大殺人案曾震驚全國,男子精心策劃殺害滿門親屬,連續將其父親、妻子、孩子等共計10人殺死在自己店鋪內。行兇後,其又打電話誘騙岳父及妻弟至案發地欲繼續行凶,由於二人臨時有事沒來才逃過一劫。
見岳父與妻弟久久未出現,男子很不甘心,又開車至岳父家中行凶。發現家中沒人後才開車潛逃,逃跑過程中仍打算伺機潛回來幹掉岳父與妻弟……
筆者觀點:
顯然,彼時的周宇新已經完全扭曲,早已不再是當初那個「熱血青年」。由於從小失去母愛,跟父親關系也不怎麼親近,本身就活得非常壓抑、內向,自尊心特別強!
他不止一次夢想自己會成為李嘉誠、比爾蓋茨一樣的人物,而且也確實非常努力地在做。只可惜換來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失敗以後,他沒想過放棄,只想東山再起,就像那些經歷失敗後永不言棄的名人一樣。
但是他的方向大錯特錯!周宇新認為岳父不借錢給他,看輕了他,愈發想證明自己的能力。但是他真的行嗎?他根本就沒有領會到成功的精髓。成功靠的是自己的雙手,絕非他人的幫襯。他人即便肯幫你一時,也絕對幫不了你一世。他簡直枉讀了那麼多的名人傳記!
其實轉念一想,岳父不借錢給他只有小氣一個原因嗎?小氣的人恐怕早就拼了命叫他還錢了!岳父自己不借也不讓其他的親戚借,是不想看他越陷越深。畢竟他早已經負債累累!
只能說周宇新的思想過於極端,沒有正常人的思維,只會把人往壞處想。這跟他的性格有很大的關系。
『叄』 陸良縣一九八八年槍斃的女犯人(趙雲芝)是哪裡人
一大早我就在法院門口等著媽媽的案子開庭,除了我們還有很多人也聚集在這里,包括記者和媽媽的同事。
過了大約半個小時,幾輛警車向法院駛來,到了法院門口,從警車上下來了很多武警,他們拿著槍,把我媽從警車上押下來,只見我媽穿著黑色的褲子,腳上是一雙黑布鞋,戴著手銬腳鐐,媽媽的長頭發變成了齊耳短發,臉色也蒼白了許多。我看到媽媽這個樣子,心裡有些發酸,媽媽看到了我,似乎想要說什麼,但還沒來得及多看我兩眼就被武警拖走了。
媽媽聽到自己被判了死刑,當場就嚇壞了,跪在地上,還尿了褲子,幾乎暈倒。但馬上就被武警拖走了,我聽見了媽媽的同事在後面談論「你瞧這娘們嚇得」「說不定她嚇得把屎拉了一褲襠呢」「槍斃一點都不過分」「我覺著槍斃了她都便宜她了,要是在古代,這娘們都得斬首示眾。」我心裡十分難過,趕緊回家了。
媽媽上訴了,希望能減刑。大約過了兩個月左右,二審開庭了,媽媽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一個多月後,媽媽的死刑被核准了,不久就會對媽媽執行死刑。我們這里的死刑是槍斃,這對媽媽來說,將是非常痛苦的。
幾天後,警察來到我家,給了我媽媽的死刑執行書,告訴我下午我可以給她送一些衣物,還可以見她一面,明天就會對媽媽執行死刑,死刑方式是槍斃打頭,死刑犯的家屬可以去刑場觀刑。
我給媽媽准備了一件白襯衫,一條淺色牛仔褲,一雙白色長襪,一雙高跟鞋。下午的時候,我帶著這些衣物來到了看守所,看到了媽媽,因為是即將被處決的犯人,所以媽媽被關押在單獨的監房裡,她肥胖了許多,穿著死刑犯的紅馬甲,戴著沉重的腳鐐手銬,坐在地上。媽媽看到我就哭了,對我說:「孩子,媽媽對不起你,別跟媽媽似的,犯了死罪,還得挨槍斃,以後一定得好好做人。」我很難過,我把帶來的衣物給了媽媽,媽媽看了看,很滿意。穿上這些,媽媽明天上刑場一定能舒舒服服的。談到媽媽的後事,面對死亡,媽媽很慌亂。我告訴媽媽,明天不要太害怕,我回去給她收屍。我們都哭了,明天,她將被五花大綁押赴刑場。一聲槍響過後,媽媽將變成一具屍體,美麗的臉龐將被打成爛肉。但一切都無法挽回。
第二天一大早,媽媽被法警叫了起來,簡單的吃過了早飯,換了衣服,在死刑執行書上簽字畫押之後,就被五花大綁,和其他幾名囚犯一起押上了警車。
上午,公判大會在體育場開了,人很多,我站在前排,看到媽媽穿著我給她買的白襯衫,牛仔褲,高跟鞋。被兩名警察押著蹲在地上,五花大綁,腿上也被綁著,很緊張,十分慌亂。在六名死刑犯中,有兩名男犯和包括媽媽在內的四名女犯。一個殺人女犯和媽媽看起來年齡差不多,還有一個20歲左右的年輕女犯,也是殺人。還有一個女犯是60歲的老人。犯人們脖子上插著亡命牌,名字上還打了紅叉。媽媽穿著我給她買的衣服,和齊耳的短發,豐滿的體型很搭配。在聽到警察喊出了媽媽的名字時,警察把媽媽提了起來,我清楚地看到媽媽戰栗了。宣判後,媽媽和其他幾名犯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我也跟隨著行刑隊伍來到了刑場。
刑場位置比較偏僻,只有一些圍觀的人,犯人們被法警押下囚車,押到指定地點,跪成一排等候處決。警察拿相機給媽媽和其他犯人拍了幾張照片,當做遺照留檔。媽媽被兩個警察押到了指定地點,法警向下按了一下,媽媽順從地跪了下來。媽媽的屁股落在小腿上,木然地低著頭,不停地戰栗,等待接受槍斃。
過了幾分鍾,監刑人員下達了死刑執行命令,兩名警察陸續摘下了犯人們的亡命牌,扔到地上,六名持槍武警走到犯人身後,准備行刑。媽媽的亡命牌也被警察摘下,扔到一邊,兩名警察走上去扶住媽媽,讓她保持好一定的姿勢,拍了最後一張照片,媽媽知道要被槍斃了,最後抬頭環視了一圈,跪直了身子,這樣便於武警執行死刑。負責處決媽媽的武警走到媽媽身後,把子彈上膛,瞄準了媽媽的腦袋。
行刑准備已就緒,監刑人員一聲令下,幾聲槍響傳來,幾名死刑犯應聲倒地。我清楚的看到子彈射入媽媽的後腦,噴出了一股血霧,又帶著一股白色氣浪從前面射了出去。鮮血和腦漿噴涌而出,媽媽身子一震,慘叫了一聲,向斜前方栽了過去,在地上抽搐了一陣,就不動了,腳上的鞋也踢掉了一隻。血和腦漿從媽媽的頭部流了出來,衣服上也沾上了許多血污。那個年輕女犯一槍沒打正,躺在地上胡亂掙扎,歇斯底里地慘叫,鞋都被踢掉了,法警又補了第二槍才最終斃命。為了防止犯人沒死,警察拿起樹枝攪了攪他們的腦子,媽媽就這樣死透了。
法警給犯人的屍體陸續拍了幾張驗屍照,又把他們的屍體調過來,拍了幾張正面的。我聞到空氣中滿是刺鼻的血腥味。兩個男犯的屍體筆直的挺著,一名男死刑犯陰莖勃起了,好像在享受最後的快感。幾個女犯的褲襠都濕了,年輕女犯頭上兩個槍眼,血流的不多。那個老年女犯人,子彈從發髻射入,從鼻子下面穿過,滿臉血漿,張著嘴,表情十分痛苦,褲襠濕了一小片,不過這個死相算是好看的了。另一個女犯的半個腦袋已經炸沒了。
媽媽的屍體樣子很慘,媽媽的後腦有一個大洞,半邊臉已經被打爛了,另一半沾著不少血污和沙土。右眼已經飛出去了,腦漿流了一地,白襯衫上還有點點血污。她的牙齒咬得很緊,衣服胸部已經染成了土黃色,因為掙扎的緣故,肥大的肚子已經漏出來了。她的襠部濕了一大片,地上也流了一些。因為剛死,這時屍體還很軟,我把媽媽的屍體翻了過來,看到媽媽反綁的雙手上有幾個指甲摳出的血印,可見媽媽中槍時受到的巨大痛苦。媽媽肥大的屁股因為掙扎的緣故也漏出來了一點,中間明顯有一塊凸起,應該是拉出屎來了,可能媽媽的大便也失禁了。法醫還要驗屍,脫下了媽媽的褲子,一股騷臭味撲面而來。媽媽的陰戶濕漉漉的,陰毛上都是尿液。我看到媽媽的大腿上有有一些液體,屁股上沾滿了黃色污物,媽媽的屁眼裡還杵著一截屎橛子,果然媽媽的大小便都失禁了。我給媽媽穿上褲子和踢掉的鞋。警察又把媽媽被打飛的右眼和頭蓋骨以及腦漿掃回來,放到媽媽的收屍袋裡,我用白布包好媽媽的屍體,裝進麻袋送去火化,媽媽的遺物由監獄長交給了我。
『肆』 黑龍江「孕婦為夫獵艷殺人案」:自私的女人何其可怕,後來怎樣
人們常說「唯有太陽和人心不可直視」,直視太陽會讓眼睛受傷,直視人心則會讓心受傷。我們不是聖人,內心深處難免有一些邪惡與自私的想法,不敢讓人知道。
正所謂「君子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有一些不可告人的想法很正常,絕大多數人也僅僅是想一想而已,不會付諸行動,更不會去傷害別人。
然而有些極度自私的人,做事只考慮自己,哪怕傷害到別人也在所不惜。發生在黑龍江佳木斯市樺南縣的「孕婦為夫獵艷殺人案」,就充分揭露了自私的人到底有多可怕。
一個名叫譚蓓蓓的孕婦,因不忠的醜事被丈夫發現,兩人感情出現了危機。為了討好丈夫挽救婚姻,她走上了為夫獵艷的道路。
胡伊萱失蹤後,其家人很快報了警,7月28日,譚蓓蓓和白雲江就落網了。9天之後,譚蓓蓓在醫院生下一個男孩。最終白雲江被判處死刑,譚蓓蓓被判處無期徒刑,而那個可憐的孩子,雙方老人都表示不撫養,只能被送到福利院。
因為妻子不忠,最終引發如此悲劇。譚蓓蓓之所以能「獵艷」成功,就是藉助其孕婦的弱勢身份,利用小姑娘們的善良,來完成補償丈夫的目的,簡直令人發指。
譚蓓蓓為了討好丈夫,不惜犧牲一位無辜而善良的姑娘。她從來沒考慮過,無辜的姑娘受到傷害後會怎麼樣。自私的人總是以自我為中心,哪怕是傷害別人,也覺得是理所當然。
如此自私的女人,何其可怕!當善良被利用時,又是何其可悲!
『伍』 古代針對女性的刑罰,「一丈紅」站第五,第一是什麼
據記載,歷史上的酷刑多達23種,個個讓人聞風喪膽,莫言在《檀香刑》中便描述了部分酷刑。其中有很多是專門針對女性罪犯的,這些刑罰中最厲害的是哪一種呢?
第六名:站磚
站磚,顧名思義就是站在磚上,那麼站在磚頭上怎麼就是酷刑了呢?我們知道,中國自宋朝以後開始流行裹腳,女子都以小腳為美。
而這種站磚的刑罰就是將纏腳女子的鞋、纏腳布去掉,然後讓差役架著她赤腳站在磚上。由於古代女子經過纏足後,骨頭都是畸形的,不裹腳纏布根本無法站立,人站上去之後不到半小時,便會覺得腿重如鉛。再過一會,兩腳發酸,身體發抖,多站一會甚至會大小便失禁。
第五名:一丈紅
這是一種專門用在後宮中的刑罰,主要用來懲罰犯錯的妃嬪宮人。具體實施方法就是:用兩寸厚五尺長的板子責打女犯腰部以下的位置,一直打到筋骨斷折,血肉模糊。因其受刑後遠遠看過去鮮紅一片,故得名「一丈紅」。我們對它所熟知是在《甄嬛傳》中,常在夏冬春因為氣焰太囂張,被華妃實施了「一丈紅」。
第一名:耐刑
耐刑是秦朝的一種刑罰,就是將犯人除頭發以外的發須剃掉,這種刑罰的嚴厲對比上面幾種根本算不上刑罰,但為什麼還能排到第一呢?
在古代,講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發膚受損當然是一種刑罰。另外就是對於女性而言,除頭發外還有腋下以及腹部以下,也就是身體中間的部分會長有毛發。
那樣一個年代女性的身體只要稍微一外露就會被人說有傷風化,何況受此刑罰,在心理上勢必會帶來巨大的打擊,很多因為心理承受能力弱,在經受過刑罰之後羞愧自殺。而即使承受下來了,這件事也會成為一輩子揮之不去的陰影,受人指點。
這是一種非常具有侮辱性的刑罰,帶來的是心理上長期的傷害和折磨。
『陸』 一女犯人被押往刑場,斬首後怪事連連,其中牽涉官員竟落得如此下場
位於1907年的7月13日,這是一個國人難以忘卻的日子,就在這一天,女俠秋瑾在紹興大通學堂被清兵逮捕,而當晚,紹興知府貴福便對秋瑾進行了審問,一眼望去,大堂上是殺氣騰騰。
在被押上囚車,行至軒亭口時,秋瑾走出囚車,向監斬官李鍾岳提了三點要求,一,准許她寫訣別信告別親友,二,臨刑時不脫衣帶,三,死後不梟首示眾。李鍾岳感覺第一條耗時太長,不太合規矩,他便予以拒絕,後面兩條表示應允,秋瑾稍整衣帶,便昂首闊步走向了軒亭口,就這樣33歲的秋瑾為革命灑盡了一身熱血。
在秋瑾被殺後,那些參與謀殺的人沒有一人善終,當時批准殺害秋瑾的浙江巡撫張曾揚受到千夫所指,在浙江呆不下去,便申請調往江蘇,江蘇方面拒絕了,他又請求調往山西,山西也拒納,最好不得不退居湖北終老。
而紹興知府貴福則成了眾矢之的,他請求調往安徽寧國,被拒納,不得不隱退官場,在民間隱姓埋名,舉報秋瑾的胡道南不久便被暗殺,領兵抓捕秋瑾的李益智,隱匿在廣東,後被燒死在大沙頭的花船上,刑訊逼供秋瑾的幕僚余某也受到國人唾棄,在逃往他鄉後不知所蹤,只有山陰知縣李鍾岳得到了百姓的諒解。
秋瑾就義後,當地百姓用幾片薄板將其草草收殮,並葬於亂墳山中,徐自華姐妹想冒死收埋秋瑾遺體,被同志們苦苦勸阻,直到冬季一個風雪交加之夜,徐自華、陳去病和一個漁夫悄悄將秋瑾棺木轉移至西湖西冷橋畔,換上一副好棺木讓這位巾幗英雄得以安葬。
『柒』 王保輝落網記:劫色的惡魔,連續對三名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殘忍,後來怎樣
所有罪犯都存在著能夠逃脫制裁的僥幸心理,但是人過留痕,雁過留聲,被精心掩埋的罪惡終究會大白於天下。
浮出水面的屍塊
2004年7月25日,山東日照的警方接到了一個垂釣者的報案電話,他在釣魚時發現了漂浮在水面上的人類屍塊。警方接到電話後立即展開調查工作,隨後在河邊進行打撈,然後打撈出20多塊人體屍塊,但是卻沒有頭顱。
嫌疑人的坦白
7月22日晚上,王保輝把幼兒園選作自己的作案地點,他事先踩好了點。第二天便池江進入了園內,在4名女教師的宿舍里翻找財物未果,他又起了淫邪的心思。隨後他劫持了單獨睡在一起的邢某,以有人找個借口把她叫出了宿舍。
邢某並沒有意識到危險,出門前她還喝了杯水,王保輝還給她拿了衣服。然後王保輝便把邢某劫持到自己的出租屋裡進行兩次侵犯。
隨後又因為邢某看到了自己的面容,而怕案件暴露,所以他想殺人滅口,第二天早晨他把19歲的邢某綁了起來,用毛巾勒死了她。
為了消除作案痕跡,王保輝用事前購置的刀和鋼鋸等將邢某分屍,然後用高壓鍋處理屍體。最後把剩下的屍塊扔到了河裡,把頭顱埋到了附近的墓地中。
然後燒掉了自己作案時穿的衣服,丟棄了作案工具後,就逃回膠南市了。自以為已經毀屍滅跡的王保輝非常得意,存著僥幸心理,他又返回了舊的作案地點進行犯罪。
8月3日王保輝返回日照後帶著作案工具進入一個電腦學校的職工宿舍,搶劫財物。8月5日,他又潛入一所幼兒園的教師宿舍內,強奸了兩名女教師,然後搶奪了價值370塊錢的財物。
11月26日,已經被逮捕的王保輝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人心難測,有很多人有著很強的投機倒把心理,幾乎所有的罪惡都衍生於此,但是當罪犯伸出黑暗之手的時候,他的結局就已經註定了,終將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捌』 「世紀悍匪」張君,一個城市一個女人,5個女人成就的世紀惡魔是怎樣的人
張君,1966年生,湖南常德人,是當年「渝湘鄂」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首犯,曾縱橫數省市作案達九年之久,犯下累累罪行,作案手段殘忍,狡詐兇殘,每作一案,計劃周密,不計後果,共搶劫財物高達600多萬,殺死殺傷近50人,此案被當時媒體稱為「驚天大案」。
在張君的心目中,楊明艷適合做妻子,而年輕漂亮的陳樂適合做情人。陳樂高挑的身材,白皙的皮膚,精緻的五官,看上去象清純的少女。張君和陳樂相愛後,也去陳樂家看了幾回父母,並在一處小區,以陳樂的名字買了房。這樣一來可以金屋藏嬌,又可以成為張君暴力團伙的黑據點,一取兩得。張君也許對陳樂是真愛吧?反正張君做任何犯罪的事,都不許陳樂知道,更談不上讓她參與了。
後記: 張君犯罪團伙被警方徹底摧毀後,2001年5月20日,嚴敏、秦直碧、全泓燕,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楊明艷死緩,陳樂因包庇罪被判9年徒刑。
楊明艷生下的幼女,後來被張君的前妻肖月娥接回常德老家撫養。
『玖』 網上那些歷史上的美女死刑犯(如陶靜任雪張莉)的照片當初是誰拍的照片,又是怎麼流到網上的
被抓前是自己所拍的
有的是進監獄後資料所拍
關於影像是根據她們的造型經過塑造而成
至於為流傳到網上 現在狗仔隊 好奇者 多如牛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