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女人最後選了賊為什麼
會後悔的吧,女人的心都比較軟,孩子是女人生命中的一部分,母愛是最偉大的,為了孩子母親都能放棄自己的生命,但也有不得已的為了自己的幸福不要孩子,畢竟女人帶著孩子不好再找的
『貳』 一名女子,去相親,到場的有三位男生,從業,賊,警察,企業家。那麼請提問女子為什與賊結婚
我覺得這明女子很有自知之明。警察要求也很高看不上自己。而企業家也得要求門當戶對。所以這名女子選賊肯定沒說能成。對吧。
『叄』 明明有帥哥,為什麼美女還會選擇賊
賊?????
『肆』 有一個女生想找一個男朋友一個是警察一個是賊最後她選擇賊當男朋友為什麼
這就是愛情的力量,雖然男朋友是個賊,可以用愛情的正義能感化,這樣的情況都是很正常的。因為也許喜歡他,用正義的力量感化一個人也是挺好的,就是因為喜歡。
『伍』 聊本佳人,奈何做賊,是什麼意思,是誰說的,詳細解釋,必採納!
字面意思:你本來是好人,為什麼做賊人呢
出自二十四史里唐代李延壽的北史:「卿本佳人,奈何作賊?」 涵義:這里的「卿」 和「佳人」指得不一定是女生。只原本為志向高節或理想遠大的人,後來自甘墮落的情形。 是一個惋惜萬分的嘆息的句子。也意味的本來的良質美才被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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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是匯合並刪節記載北朝歷史的《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而編成的紀傳體史書。魏本紀五卷、齊本紀三卷、周本紀二卷、隋本紀二卷、列傳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記述從北魏登國元年(386(丙戌年))到隋義寧二年(618)的歷史。《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
《北史》一百卷,其中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記述北朝從公元386年到618年,魏、齊(包括東魏)、周(包括西魏)、隋四個封建政權共二百三十三年的歷史。
李延壽唐代史學家,今河南安陽市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他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 《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
還獨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
『陸』 「卿本佳人,奈何做賊!」誰知道這話的意思
意思是你本來是好人,為什麼從賊為寇?有規勸、惋惜的意思。
出處:魏徵 唐《隋書韋鼎傳》
原文:「開皇十三年,(韋鼎)除光州刺史,以仁義教導,務弘清靜。州中有土豪,外修邊幅,而內行不軌,常為劫盜。鼎於都會時謂之曰:「卿是好人,那忽作賊。」
譯文:開皇十三年,韋鼎擔任光州刺史,用仁義之旨教育下屬要為政清廉。光州有很多土匪豪強,外面看上去光鮮亮麗,背地裡經常行為不軌,常常做劫匪盜賊的事情。韋鼎和他們見面時候說「你本來是好人,為什麼從賊為寇?」
這里的「卿」 和「佳人」指得不一定是女生。只原本為志向高節或理想遠大的人,後來自甘墮落的情形。是一個惋惜萬分的嘆息的句子。也意味的本來的良質美才被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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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
韋鼎任光州刺史時,有個人外出做客,與主人家的妾私通。等到他回去,妾偷了珍貴的財物,在夜裡逃亡,不久被人殺死在草叢之中。主人家知道客人與妾私通,於是控告客人殺害了妾。縣吏經過審問,全部掌握了客人與妾奸通的罪狀,便斷處客人死罪。
案子審理終結,上報州府。韋鼎看了案卷,說:「這個客人奸罪是實,但是並沒有殺人。乃是某寺的僧人誘騙妾偷盜財物,然後命令寺奴殺死了她,贓物現在某處存放。」當即釋放了這個客人,派人去捕捉僧人,同時查獲了贓物。從此轄境內秩序整肅,路不拾遺。
『柒』 一個女人有三個結婚對象,一個是科學家,一個是工程師,另外一個是賊,最後她選擇了賊結婚為什麼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科學家只愛自己科研項目,工程師只做愛自己工程唄。但是這個賊偷走了那個女人的心唄。
他是一個偷心賊,所以女人選擇了偷心賊。其他兩個對象沒時間唄,只在乎自己事業。而這個偷心賊一心一意比著這個女人,女人不就是喜歡這個偷心賊嗎!
『捌』 一個女生找對象,有三種職業可以供她選擇,兵哥哥,商人和賊,最後女生選了賊,為什麼啥意思
賊幾把大
『玖』 3個男人追一個女人,為什麼女孩選擇了做賊的
有的女孩就是喜歡不太正經的男人,這是各人的緣份,沒辦法的。或許那個人身上有某些特質是讓女孩喜歡的,有時女人的感情就是這樣,不在乎你是做什麼的,只要你真的對她好,真的愛你。
『拾』 一個女的相親,有醫生,高富帥還有個賊,她選了賊,為什麼 求答案
因為賊偷走了她的心